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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6/7 16:41:45 留言
我是2015年2月经同学介绍前往非洲当翻译,约定是一年15万的酬劳,没有签订合同。一年满后16年2月回国,由于当时时局不稳汇率高涨,老板没有收到工程款,酬劳就先行拖欠,他说过两个星期再给我安排,我也理解。可是,除了17年给我安排了1万元后,就一直没有支付剩余的欠款,现在更是不接电话不回微信,他现在有时在非洲有时在国内,我只能再次向您寻求帮助,我现在能怎么做才能让他受到法律的约束?
我想咨询,欠债人是江苏省涟水县人,我在广东。我是找涟水县的律师还是找我们当地的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