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自 210.28.*.* 徐正
2019/10/21 14:03:50 留言
你好我父亲骑电动三轮车被摩托车追尾判我们七十的责任对方骑摩托车三十的责任这是怎么判的呀责任书上写我们违反江苏省道路安全条例第三十七条
车辆进出道路,应当让在道路内正常行驶的车辆、行人优先通行。机动车进出非机动车道、人行道,不得妨碍非机动车、行人正常通行。
车辆进出停车场(库)或者道路停车泊位,不得妨碍其他车辆、行人正常通行。
对方是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第三十八条车辆、行人应当按照交通信号通行;遇有交通警察现场指挥时,应当按照交通警察的指挥通行;在没有交通信号的道路上,应当在确保安全、畅通的原则下通行。这样判合理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