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原本是幸福的一家,两人大学同窗四年,毕业后不久结婚,还有了爱情的结晶。可没想到为了小孩的姓氏问题,却闹到了离婚的地步。
2010年6月,已怀有身孕的黄某与刘某登记结婚。儿子出生后的喜悦尚未褪去,在办理出生证时,夫妻两人出现了争执。根据女方父母意见,女方家庭条件好,两人婚后几乎都是住女方家,小孩必须随女方姓。男方父母一听则称刘某不是上门女婿,之所以一直住女方家,主要考虑到女方怀有身孕,她自己觉得住娘家自在一点。如果说家庭条件,女方家是有钱,但男方家境也算殷实,并不是说谁钱多就跟谁姓。两家人为此闹得不可开交,甚至在年前还大打出手。
因为大人间争抢姓氏的问题,仅三个月大的小孩就要失去一个完整的家,这对小孩是不是太不公平了承办法官试图挽留这段婚姻。黄某边流泪边告诉法官,并不是她想离婚,而是双方背后的家庭让他们夫妻无法再继续这段婚姻。被告刘某到法庭后,也表示两人感情还是很好,可女方父母不允许他再进家门,而自己父母也逼着自己要么离婚另娶,要么断绝关系。正因为无法化解双方父母之间的仇恨,两人不得不走到离婚的地步。尽管承办法官一再劝说,但苦于双方背后家庭给予的巨大压力,两人最终在离婚调解协议上签字,儿子归女方抚养,男方不承担抚养费。
望着已成陌路人的两人和女方怀中可爱的婴儿,承办法官不由得心头发酸。其介绍,在处理的无数起离婚案件中,这对夫妻显得格外与众不同。首先他们都是大学毕业,还是同学,感情基础非常好;其次他们结婚时间过短,半年时间便陷入家庭破裂边缘;第三,他们作为新一代独生子女,在父母过强过硬的保护之下,几乎丧失了自己争取幸福生活的勇气。法官认为,很多家长应该摒弃自私念头,不要将自己的想法强加于子女身上,生活选择权应该由子女自己行使;此外作为新一代的独生子女,也应该有所担当,有所退让,毕竟争抢小孩姓氏导致离婚后,无论哪方抢到了小孩的姓氏权,都无法弥补小孩一辈子缺少父爱或母爱的痛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