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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一精神病人持杀猪刀抢银行警察令家属带回

发布时间:2017年8月6日 来源: 淮安婚姻律师  
点前。

一名身穿T恤、黑色大短裤的男子走进银行大厅,坐在了排队等待处的椅子上,他手里抓着一把用报纸包着的东西。

约5分钟后,男子突然冲向一个柜台,从报纸里抽出一把杀猪刀,对着柜台上方的玻璃就是一刀,“抢劫!你马上给我拿60万出来,不然,我就砍死你。”

虽然玻璃是特殊材料制成,男子用刀砍不碎,但柜台里的工作人员还是被吓得退了几步。银行内其他储户见状,纷纷跑出大厅。保安和其他工作人员则立即报警。

这时,男子的情绪越来越激动,拿着刀在柜台前走来走去,并不时举起刀指着玻璃柜台内的工作人员说:“快点给我拿钱。”

见工作人员没有拿钱,男子举起刀,砍碎了放在柜台上的密码键盘。

“你们给我快点拿钱!”就在男子再次大喊时,3名民警赶到现场。

看到身着制服的民警,男子拿着刀对民警比划,让民警不要靠近。

几分钟后,20多名民警赶来支援。

在劝阻无效的情况下,民警用盾牌将男子逼到角落,用警棍将杀猪刀打落在地,并将其控制。

警方查实,男子姓侯,36岁,永福县广福乡人,有多年精神病史,平时在家都由家人看护,事发当天,他发病后从家里偷跑到永福县城。

永福县公安局相关负责人说,根据我国《刑法》第18条规定:“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的时候造成危害结果,经法定程序鉴定确认的,不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责令他的家属或者监护人严加看管和治疗。”

因此案未造成严重后果,事发当天,永福警方已通知侯某家属将其领回,并责令要对其严加看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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