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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高法院采纳审检察建议方式办理民行案件54件

发布时间:2014年6月6日 来源: 淮安婚姻律师  

本报讯(通讯员王培友)截至目前,山东省高密市检察院采用再审检察建议方式办理民行案件54件,均被法院采纳,办案周期比过去平均缩短11个月。这是该市法检两家四年探索完善工作机制,使再审检察建议走上日常轨道带来的效果。

2005年以来,为了减轻当事人的诉累,节约司法资源,缩短办案周期,高密市检察院与该市法院先后会签了《关于在民事、行政诉讼中应用检察建议的意见》等规定,规范了检察院提出再审检察建议的情形,法院的立案条件、审理程序、审理期限等,还把民事、行政监督的触角延伸到了法院的调解、执行、破产、财产保全、先予执行程序。

今年5月,王某不服高密市法院的离婚判决,向高密市检察院申诉。王某称她在与丈夫李某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致左手伤残,需要进行第二次手术,李某应负担她二次手术的部分费用并提供生活补助金,而法院在判决她与李某离婚时,对她的上述诉讼请求未予支持。为确定王某左手伤残程度,高密市检察院委托鉴定机构对其左手伤残进行了法医鉴定。结果显示:王某的伤残程度属六级,大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申诉人王某在婚姻存续期间左手致残,大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由于其婚前无个人财产,婚后无居所,还要抚养一个5岁的孩子,生活极其困难,该院根据婚姻法相关规定认为,原判决对申诉人的诉讼请求未予支持,也未说明理由,显属不当。于是,该院向法院提出了再审检察建议,法院采纳建议后立案再审,最终为王某追要了2万元生活补助金。该案从受理到达成和解协议,仅用了23天时间。

截至目前,高密市检察院采用再审检察建议方式办理民行案件54件,均被法院采纳,其中40件达成调解协议,14件启动再审程序并改变原裁判。这些案件少则几天,多则一个月就可获得与抗诉一样的法律效果,办案周期比过去平均缩短11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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