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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房客受到一对夫妻的连累弄瞎眼睛

发布时间:2014年6月6日 来源: 淮安婚姻律师  

半岛都市报7月22日讯(记者 刘建)一对夫妻离婚,经协商由女方给男方10万元钱购买双方婚后的房子,随后女方将房子出租,但是男方却并不甘心,跑到房子里准备强行搬东西,与住在房子里的房客发生纠纷,并将对方左眼打瞎。

男子王某和其前妻婚后购买了山东路上的一处房子,双方之后协议离婚。2006年6月,双方商定由女方支付给王某10万元钱将房子买下,随后女方将房子出租给了房客冷某居住。但是到了2006年9月2日,王某来到该房子准备强行搬东西,与冷某发生争执,期间,王某将冷某的左眼打伤。经医院诊断,冷某左眼球结构损伤,左眼视力已达盲目,经法医鉴定属重伤。近日,四方法院审理认为,王某和冷某争执中致冷某眼球重伤,其行为构成故意伤害罪,依法判处其有期徒刑3年,缓刑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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