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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的婚龄规定

发布时间:2014年10月22日 来源: 淮安婚姻律师  
  核心内容:广东省年龄的规定是依照婚姻法的规定。我国《婚姻法》规定,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22周岁,女不得早于20周岁。这是男女结婚年龄的起点,是划分合法婚姻和违法婚姻的界限。下面婚姻法栏目为您详细介绍关于广东省的结婚年龄规定。

  婚姻法规定的男女法定结婚年龄是多少?

  我国《婚姻法》规定,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22周岁,女不得早于20周岁。这是男女结婚年龄的起点,是划分合法婚姻和违法婚姻的界限。

  男女到了这个年龄,并不是非结婚不可的年龄,国家号召晚婚,青年男女可以在自愿的基础上,根据本身的情况和要求,适当地推迟结婚时间。法定婚龄与晚婚号召,一个是防止早婚,一个是提倡晚婚;一个是强制规定和强制执行,一个是提倡和号召,不应将两者人为地对立起来。经过宣传教育,有些达到婚龄的人坚持要结婚,婚姻登记机关应当给予办理结婚登记。山东省也适用这一规定。

  婚姻法第6条规定:

  1.法定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22周岁,女不得早于20周岁。

  2.晚婚晚育应予鼓励。

  二、世界各国法定结婚年龄

  1.丹麦、波兰、美国一些州规定为男21岁,女18岁;

  2.瑞士、越南规定为男20岁、女18岁;

  3.日本、罗马尼亚、巴基斯坦规定为男18岁,女18岁;

  4.菲律宾规定为男16岁,女14岁;

  5.德国、俄罗斯、新加坡规定男女均为18岁。

  相关法律知识:

  1.必须男女双方完全自愿。

  我国婚姻法第四条规定:“结婚必须男女双方完全自愿,不许任何一方对他方加以强迫或任何第三者加以干涉。”

  这一规定是婚姻自由原则的具体化,是结婚的必备的、首要条件。男女“双方完全自愿”这六个字,是一个不可分割的整体。首先,结婚必须双方自愿,而不是一厢情愿,不许一方对他方加以强迫;其次,是本人自愿,而不是依他人的意愿为转移,不许父母等第三者加以包办;再次,是完全自愿,而不是勉强同意,这就排除了一方或双方半自愿半包办的情况。“不许任何一方加以强迫或任何第三者加以干涉”,这是对“男女双方完全自愿的补充和强调。前面的规定是从正面的肯定,后面的规定是从反面加以限制。

  2.必须达到法定婚龄。




  我国婚姻法第五条规定:“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晚婚晚育应予以鼓励。”

  法定婚龄是指法律上规定的男女结婚的最低年龄。双方或一方低于法定婚龄,不得结婚;达到或者高于法定婚龄后才允许结婚。这样规定是有充分科学根据的,是完全符合我国的实际情况,它的基本精神是限制早婚,鼓励晚婚、晚育。

  3.必须符合一夫一妻制。

  婚姻法在“结婚”一章中并未对一夫一妻制作专门规定,但在总则一章中已明确规定实行一夫一妻,禁止重婚。因此 在审查结婚申请时,必须严格掌握这个条件,认真核实。申请结婚必须是未婚者或者丧偶、离婚的人,避免发生重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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