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淮安婚姻律师称岁分居三年 丈夫仍有义务照顾病妻

发布时间:2014年9月16日 来源: 淮安婚姻律师  Tags: 婚姻

      市民张兰因病入院,丈夫王辉表示已与妻子分居三年,算自动离婚,拒绝照顾妻子。淮安婚姻律师表示,王辉夫妇仍有夫妻关系,经调解,王辉同意给张兰每月一千元生活费。

  张兰王辉结婚30多年,张兰一直不能生育,夫妻关系疏远,2011年1月,王辉和朋友去广州做生意。今年4月,张兰突发心脏病入院,医药费全都由其弟张勇支付。张勇下岗多年,生活困难,再加上支付姐姐张兰的医药费,无疑是雪上加霜。张勇联系到了王辉,想让他回来照顾张兰,但王辉表示,自己与张兰已分居三年了,婚姻关系算自动解除。

  淮安婚姻律师表示,张兰与王辉的婚姻关系依然存在,王辉应当履行对张兰的照顾义务。经调解,王辉表示不愿回来照顾妻子,但会支付生活费。(文中当事人均为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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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婚姻法》,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可以构成离婚的原因之一,但离婚必须先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或者经过到人民法院起诉判决离婚,夫妻关系方得终止。(编辑:小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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