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谢谢法官,今后下乡一定要来我家看看,尝尝我们当地的洋芋糍粑吧”。原告张霞(化名)与被告李海(化名)二人经法庭诉前调解和好后,手挽着手,拿着法官送达的“家和万事兴”特殊法律文书,激动的对陕西省商洛市柞水县人民法院曹坪法庭法官说。
原告张霞与被告李海结婚已17年,育有一男一女两个孩子。2014年7月29日,张霞、李海因琐事发生口角,李海用铁锨吓唬妻子张霞时,失手将张霞左腿打伤。8月17日,夫妻双方再次发生口角,李海用椅子把张霞鼻子打流血。虽系小伤,但张霞想着自己为了家庭,辞去了代课教师的工作,一心一意在家带孩子,做家庭主妇,而李海却不顾夫妻情分,两次致伤自己,张霞在向公安机关报案的同时,于8月19日向柞水县人民法院曹坪法庭提起诉讼,要求与李海离婚。
承办法官在审阅原告张霞离婚诉状的同时,通过询问得知,原、被告夫妻感情出现裂痕,是因为原告张霞话多爱指挥丈夫,被告李海系退伍军人,性格耿直,嫌妻子啰嗦才动手打了妻子,双方为过好日子才产生矛盾。于是结合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决定采取诉前化解的方式调和该起离婚纠纷,最大限度的维护婚姻家庭稳定,减少群众诉累,维护当事人利益。“你是退伍军人,你那强壮的身体,别说你的妻子,就是我们男法官,也经不住你打啊,妻子不和你离婚才怪”,在法官生动语言的化解下,李海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当庭向法庭写了书面保证,承诺以后让着妻子,不再打妻子了。原告张霞对丈夫李海也表示了谅解,当即表示不与丈夫李海离婚。最后,夫妻二人一再对法官表示感谢,邀请法官今后去家里做客,手挽手离开了法庭。